日前,在部署2009年**采购工作时,相关领导提出要提高采购办事效率,并强调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提高采购效率,除了采购代理机构要做好各环节的工作外,也与采购人单位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密切相关。
笔者认为,就采购过程而言,采购人所做的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出明确而合理的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的提出若不明确或不合理,采购中心无法正确理解采购方需求,从而给代理带来困难甚至无法代理。很多时候,**集中采购的效率不高与代理方和需求方长时间来回沟通,不能确定准确的需求相关。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采购代理机构也面临这样的问题:一些采购人单位经办人在提出采购需求时,只是笼统地向采购中心表示要购买某标的,对具体的材质用料、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事前还需要仔细提出要求的细节没有做考虑;有的则提出一些歧视性、排斥性或倾向性的采购意见;更有甚者,干脆指定要求采购某品牌标的。
然而,**采购是一项阳光下的交易行为,**采购的全过程必须依法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批准的采购预算及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执行,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完善、不合理,势必给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带来一系列问题。之所以出现上述这些问题,一方面采购人对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缺乏前期了解和市场调查,另一方面采购人对**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
要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做到规范与效率并举,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规范执行过程的行为和环节,同时要加强和采购人的沟通,及时向采购人介绍**集中采购机构的办事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在联系采购人的同时还要注意及时收集供应商和产品的情况和信息,为实施采购打下基础。而作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人更应主动与采购中心沟通和配合,听取集中采购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做好诸如采购前期市场调查、采购基本原则的确定与要求的细化论证等份内工作,从而提高整合采购需求的水平。
此外,采购人在填写采购需求表时应尽量详细、规范。如必须列明该采购项目的明细采购内容并有单位的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采购需求表中填写的内容和数量必须与预算批准的项目内容相符;同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应一次性办理,若需要分批采购的,应在采购需求表中详细说明分批采购的理由;同一采购人、不同采购项目之间的资金不能相互调剂使用等。
总之,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从提出公正、客观、合理的采购需求和科学便捷的采购方法开始规范和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才能摆脱以往片面追求规模性的局面,从而向实现科学化、标准化的采购制度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