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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的财务结算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一、签定合同后请及时履行合同,将货物与服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给使用单位。在使用单位验收完毕后,请使用单位在验收意单上签

一、签定合同后请及时履行合同,将货物与服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给使用单位。在使用单位验收完毕后,请使用单位在验收意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带回。注意务必请使用单位在验收单上注明送货时间及验收时间、经手人、**收取人、单位公章,缺一不可。

二、请将**原件交给使用单位,同时将**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后请使用单位的**收取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由**原件收取人签字后带回。

三、合同履行完毕后,请到省**采购中心财务监督部进行结算。结算时请带上以下凭据:

1、**采购合同

2、使用单位的验收单

3、加盖财务章并由使用单位签收过的**复印件

4、**采购结算清单

5、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本次结算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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