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采购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根据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2000年推行**采购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形成监督制衡机制,**采购管理机构与集中采购机构要分开设立。财政部是我国**采购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下**采购主管机构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在**采购管理和监督方面,财政部的职责主要有:拟订**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采购政策和规章;研究确定**采购的中长期规划;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收集、统计和发布**采购信息;组织**人员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资格;确定并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采购机关年度**采购预算;处理****采购中的投诉事项;参加有关**采购国际事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采购机关是**采购的执行机构,负责各项**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采购机关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非集中采购机关。采购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财政部的规章制度规定开展具体采购活动。采购机关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