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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植物液喷洒除臭、110kV SF6组合电器成套设备、40MVA主变压器成套设备和汽车衡成套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五批次设备采购及服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4】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4】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万兴乡鲤鱼村四、五、六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1.2 当投标人为制造厂时,应具有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1.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应具有本章3.1.2条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主要采购设备制造厂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 3.1.4 同一品牌不接受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报名。 3.1.5 如制造商在报名阶段授权多家代理商,授权日期优先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报名,如授权日期为同一天,先报名的为有效报名。 3.2 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3.3 2012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15 日至2015 年 6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2:00 时至 5:00 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代理商报名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以上资料现场验原件收盖报名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齐全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06日 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若有澄清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10个日历天前在不投标自身信息的前提下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名都路468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5293300-8404 传 真: 028-8500780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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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SF6组合电器成套设备、40MVA主变压器成套设备等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0 11:27 点击: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