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端子  互感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招标采购 » 招标知识 » 正文

**采购应当购买国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采购法第十条:**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一)需要采购铁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

**采购法第十条:**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外:(一)需要采购铁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购买国货是**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采购资金主要来自纳税的人税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通过购买国货来支持本国企业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该条款规定了**采购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取向——采购国货规定。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讲,购买国货是世界是实行**采购制度国家制定**采购法的主要目标。通过立法来保护国内**采购市场,保护国内产业,支持本国企业发展。

  1、应当购买国货,也有例外。

  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采购应当购买国货。当遇到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时,可以采购外国货。

  2、国货界定标准由国务院制定。

  **采购法没有规定国货界定标准。国务院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国货标准缺失。国货界定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本法在这里只作原则性规定,对国货的认定、合理的商业条件等关键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

  3、国货意识有待增强。

  目前我国采购人的国货意识普遍不强。一些预算单位只要具备支付能力,往往优先采购国外产品,即使一些国内产品完全能够适用其需要。利用好**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发展,是一项紧迫性任务。

  利用**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产业,完全符合WTO规则。况且我国还尚未签署加入GPA。也就是说,近期,我国**采购制度还不受WTO规则和《**采购协议》的约束。因此,我们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采购对国内企业保护和促进作用,培养一大批有竞争实力的国内企业,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在**采购实践中,只要能满足基本需求就好,不能一味采购性能最好、价格最高的产品。应将采购国货作为优先目标。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